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06-07 15:00:49 SCC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苏百院〔2021〕77号),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专任教师和行政兼课教师)

二、考核流程

1. 二级学院考核。通过个人自评、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定、结果公示等流程开展考核,二级学院在院内公示时间为2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2年6月23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报质量监控中心。

2. 学校审定。质量监控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组织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校务会审定。校务会审定后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三、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本学院考核教师(不含行政兼课教师)总数的30%且考核分数必须在90分(含90分)以上,75到90分(含75分)以上为良好,60分至75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1. 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以及骨干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

2. 各学院根据《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学院考核细则,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考核内容组织考核,学院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考核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考核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3. 行政兼课教师由教学科研处根据课程所属学院确定考核所属学院。

五、其他事项

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一位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联系人:王玉凤,邮箱:wangyf@scc.edu.cn

附件:1.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2.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

3. 行政兼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安排表

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6月7日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附件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docx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附件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docx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附件3-行政兼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