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8级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苏百院[2020]20号)文件精神,就2018级毕业生顶岗实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成立2018级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制订好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凡2018级在籍大专专业学生均需参加顶岗实习并取得相应成绩方可毕业,顶岗实习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采取学院统一安排与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各二级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学生实习前须与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并交二级学院审核,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须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三、实习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以及其它不适宜实习的岗位进行实习。
四、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及时做好顶岗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要求学生在认真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总结等写实性资料。实习期间,应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全程跟踪,管理、指导学生实习。
五、各二级学院要做好顶岗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由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表现给予评价。
六、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整理工作,按照学校制度规定及时归档。归档材料:
1.顶岗实习协议
2.顶岗实习工作周记
3.顶岗实习总结
4.顶岗实习鉴定表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提交1份。
七、顶岗实习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工作阶段 | 工作要求 |
启动阶段 2020年10月23日前 | 各二级学院完成与毕业顶岗实习相关的准备工作: 1.制定《顶岗实习教学标准》并提交至教学科研处。 2.召开实习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实习工作,明确具体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签发《顶岗实习协议》。 3.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单位落实工作,学生交《顶岗实习协议》给指导教师。 |
实施阶段 2020年10月26日—2021年5月21日 | 各二级学院结合导师制组织好毕业顶岗工作: 1.学生按照各二级学院实施方案在岗实习、要求每两周定期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工作周记》。 2.指导教师定期联系学生,指导学生实习,关心学生生活,做好《实习指导纪录》。 3. 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检查本学院进展情况。 |
结束阶段 2021年5月31日前 | 1.实习结束, 学生请实习单位对实习情况做评估。 2.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材料。 3.各二级学院评阅实习成绩,汇总成绩提交至教学科研处。 |
归档阶段 2021年6月30日前 | 完成毕业顶岗实习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
教学科研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