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组织
学校党群组织: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 团委 工会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党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收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并组织落实;向基层党组织下达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并督促和检查、汇总等。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处理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负责党委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党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做好党委对外联络工作。
3、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对开展结果进行检查,对活动资料进行汇总。
4、负责党委、党委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组织起草本院党委文件、材料,整理党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起草、印发会议纪要。
5、负责机要文件和其他上级党委来文的接收、流转和保密管理工作,保管党委印章。
6、根据党委指示和安排,协调党群、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相关工作事项督查督办。
7、负责学校宣传的组织、领导工作,以及学校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内容管理、审核与维护工作。
8、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即全校党员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9、负责学校党员发展、主题教育和党务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学校形象标识系统的实施推进工作。
11、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学校纪委领导下,协调各二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2、会同有关单位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3、承办违纪案件的核查和审理工作,督促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办理的案件。
4、处理有关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负责承办、转办和催办工作。
5、负责学校纪委会议和文件的组织管理,负责学校纪委日常事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
6、负责上级纪检机关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做好领导批示后的督办和归档工作。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和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2、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和制定党委中心组、基层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全校师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负责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
3、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与督查。
4、负责全校师德师风建设。
5、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学校网站主页新闻、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的管理使用工作。
7、负责学校的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友好往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8、负责调查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
9、负责规划指导校园文化建设。
10、协助服务与教育学院做好“两课”建设,抓好形势政策课的宣传工作。
11、负责校内宣传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12、完成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
组织部工作职责
1、协助校党委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工作。
2、负责党委相关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和使用工作。
3、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积极做好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落实党管人才政策,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政策落实、项目申报等工作。
5、负责指导党支部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和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和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督促、检查统战政策的落实情况;
2、协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和干部进行新时期统战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3、配合上级统战部门开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训教育工作;
4、协助校党委组织安排好民主座谈会、民主党派负责人会、情况通报会等,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主监督;
5、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干部举荐及后备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代表人士的联系,督促落实校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三胞”及眷属、归国留学人员等海外统战工作;
9、做好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工作;
10、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2、负责对全校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负责组织开展层次高、参与性大、实效性强的,符合我校国际化性质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
4、负责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各项团内评比、推优工作,宣传和树立团内先进榜样;
5、负责指导和考核各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日常工作;
6、负责学校团、学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7、适时开展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定期组织团情调研和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活动,开展团学工作交流活动,积极拓展团委的工作领域和工作职能,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8、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学校工会简介:
工会作为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我校工会共设三个委员会:
(一)工会委员会
贯彻学院党委及工会工作部署、会员大会决议;向学院党委和创新区工联会请示报告有关召开会员大会的重要事宜;研究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开展重大活动方案,提出工作报告;编制和执行工会经费预算,编报工会经费决算,审批重大支出项目;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女教职工委员会
负责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教育培训及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健康素质;关心女职工成长进步,积极发现、培养、推荐女性人才;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等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
负责审查审计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等经济活动;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节约经费开支意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情况;对工会经费收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2、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在教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4、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定,行使会员大会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做好日常工作。
5、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水平。
6、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的工作。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校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9、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10、做好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