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工处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会

2023-11-21 08:47:30 SCC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我校学工处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于11月20日上午在A栋2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学习会,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鲁伟领学,全体学工及马院教师代表参加,校团委书记曹晓娜主持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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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伟带领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并作相关解读,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和标志、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各个方面,既强调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又强调实践养成、融入日常、注重实效。他提出“学习不是终点,要把学习贯穿到学生的行动中”。

在学习交流环节,学工处处长程向帅、各二级学院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代表刘涛,结合自身实际和见闻,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法重点内容,积极讨论交流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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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向帅结合平时授课经历谈切身体会,他提出学校应该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民族自豪感。同时,他要求所有社团思政教师要把爱国教育融入社团指导过程中。

各二级学院书记结合学院实际作交流发言,分别从学生教育管理、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谈实际落实措施,一方面提高教师的爱国主义教育意识和水平,教学中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另一方面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学习观及就业观。

刘涛结合马院实际作交流发言,她提出要充分发挥思政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办好中外合作高职院校的特色思政教育,组织推出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马院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思政实践教学,引领全校教职工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体参会教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教师肩负人类文明进步的重任和培养堪当民族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大责任与使命,只有积极投身于爱国主义教育,让每一个中国人都上好爱国主义教育“必修课”,才能让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连绵赓续,不断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文/图 学工处 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