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3-24-2学期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24年春季学期高校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4]6号)的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实训室运行安全,学校将开展2023-2024-2年学期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工学院(网络与安全实训室、工业互联网应用实训室、智能制造基础实训室、施耐德电气技术实训室、宜科电气控制实训室、智慧物流实训室、云数融合实训室、机器人创新实训室)
商学院(烹饪实训室、餐饮实训室)
博雅学院(综合力量实训室、形体实训室、幼儿日常活动与营养保健实训室、电钢琴房)
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实训室、多媒体综合实训室、摄影摄像实训室、画室)
未来工匠学院(计算机网络实训室)
信息化与设备中心(学校公共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见附件1),对教学、科研实训室(实训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训室安全管理、实训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等实训室安全范畴。
结合本校情况,本次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规章制度管理。各学院确保所管理的实训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完善,危化品、危险废物、电源等危险源标识醒目。新建、搬迁、维修改造等实训室要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2、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实训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消防通道畅通。
3、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学院,严格检查危化品存放环境并盘点,管控类危化品须用双人双锁专用柜暂存使用,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统一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4、水电安全管理。各学院全面排查实训室用水、用电情况,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避免因跑冒滴漏及用电不当等隐患造成事故发生。
5、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各学院对实训室内的仪器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并规范实训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
6、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训场所,清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杂物和遮挡观察窗的物品,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7、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实训室安全意识,推进实施实训室准入制。
8、台账记录管理。各实训室要按时填写《实训室使用、管理记录本》、《实训室基本信息》、《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等台账记录。
三、检查时间
1.各学院自查阶段(2024年2月29日——3月5日)
2.学校集中检查阶段(2024年3月6日—3月7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明确责任,统筹做好本部门实训室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将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危险源清单、会议纪要等实训室安全相关材料建立档案保存备查。
工作联系人:信息化与设备中心 高俊
信息化与设备中心
2024年2月29日